光洋股份1月31日公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30日、3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连板光洋股份:不存在筹划阶段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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