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月25日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3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持有公司股份245.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7%。
578深圳新星6月25日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32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夏勇强持有公司股份245.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7%。
本文内容不代表斑马投诉网站观点,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暂无相关文章
重要提醒斑马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斑马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
24小时有效投诉
7累计有效投诉
1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