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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快讯|中国环保科技:保迅同意暂缓法定要求偿债书

特斯比特1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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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中国环保科技在港交所公告,兹提述公司日期为(i)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有关建议发行二零二一年到期的本金总额为7,000,000美元的可换股债券的公告;(ii)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有关完成可换股债券之认购的公告;(iii)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有关可换股债券之发行无效的公告;(iv)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有关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公告,该判决宣告认购协议、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的条款及条件以及附函协议均属有效及可强制执行;以及(v)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有关呈交就判决提出上诉的上诉通知的公告。

尽管公司已提出了上诉通知,保迅于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向公司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起计二十一日内支付合计约14百万美元,即可换股债券的赎回金额及利息,否则可能会向公司提出清盘呈请。董事会认为该法定要求偿债书是不适当的,因为公司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尽管如此,过去几天中,公司已开始与保迅展开谈判,旨在庭外解决争议。据董事会掌握的最新信息,保迅已同意暂缓法定要求偿债书,以便与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前提是公司不继续上诉。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公司向保迅提议征求其同意撤销上诉且不涉及费用方面的裁决。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公司要求保迅暂缓采取任何与法定要求偿债书相关的措施,并给予公司时间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公司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五日收到保迅之法律顾问的函件,其中表明保迅同意共同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交一份同意传票以令上诉撤销;并同意自前述同意传票正式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不就法定要求偿债书提出清盘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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